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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辦觀審制 選中嘉義地院
【聯合報╱記者魯永明、蔡維斌/連線報導】 2011.07.06 03:46 am
「嘉義是民主聖地,人民水準高,觀審制選擇嘉義地院試辦」,全民司改列車昨天開到嘉義、雲林,司法院長賴浩敏主持座談會,宣布嘉義及士林法院做為人民觀審制試辦法院;此外,對於雲林地院法官日前在判決書中附帶不同意見書的作法,賴浩敏明確表示違法。
對於嘉義地院試辦觀審制,嘉義市長黃敏惠及嘉義縣長張花冠都表態支持,黃敏惠要求辦公聽會,張花冠則要求法官聽訟公平。
司法院刑事廳長林俊益簡報指出,試辦要等人民觀審暫行條例立法通過,預定明年7月上路,會選嘉義是因法院大廈及法庭新穎,院長陳朱貴的刑事專長與法官融洽,去年嘉義重案180件,實施觀審制,9月優先增派5位法官。
林俊益說,「觀審是法院審判從頭看到尾,是非對錯人民講看嘜!」先針對死刑、無期徒刑重案辦理,觀審員在法官下判決結論時,雖不參與表決,但在與法官充分討論後可表示意見,法官有義務納入判決參考。
雲科大科技法律研究所長吳威志希望觀審制改為參審制,參審員需修足40個基礎法學分,且合議庭之一的法官為人民。
針對雲林縣長蘇治芬璟美案一審被判無罪,審判長吳福森卻在判決書附上不同意見書,認定蘇有罪,引起軒然大波;賴浩敏強調依「法院組織法」規定,判決不能有合議庭以外的意見,否則就喪失合議意義與精神,「附不同意見書是違法」,司法院已行文各級法院要求依法行事。
雲林地方法院蘇清恭指出,該院發動自律起草評議請求書,也召開法官自律評議會,仍沒有最後結論,他強調該案已在處理。
【2011/07/06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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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聖地這個理由實在是太扯了
人民水準高又是從何判斷?
我推測根本是因為其他縣市的法院不願當白老鼠
所以最後推給了嘉義地院
簡單來說
司法體系還是不想讓人民參與審判過程
免得到時後出問題
觀審的意見雖然不一定要納入
可是不納入的話
又一定會有新聞出來
我們就等著看第一件適用的案件出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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