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砍百餘刀弒父 陳昱安處極刑
「後悔不存在我心中!」發生在去年九月的新莊逆子殺父案,男子陳昱安因對父母積怨多時,加上被父親趕出門,於是參考電影殺人手法,揮下百餘刀砍死父親。板橋地院審結,認為陳預謀殺人,手段凶殘、泯滅天良,昨判陳死刑。
陳昱安和父母住在新莊市一處公寓,父親是紡織廠守衛,兩名弟弟在外工作。陳男長期失業,陳父不時斥責要他去工作,陳因而心生不滿,認為父親偏心弟弟,多次和雙親起衝突,還放狠話「大不了分財產走人。」陳父氣得將他逐出家門。
去年九月,陳趁值夜班的父親出門上班時,埋伏家門口,一見父親踏出家門,便持預藏的生魚片刀、菜刀,狂砍父親臉部、頸部與身體。生魚片刀砍到刀柄斷裂,竟換成菜刀繼續猛砍,導致陳父肚破腸流當場斃命。
檢警事後在陳男的房間發現一本死亡筆記簿,內容記載韓國影星張東健主演的電影《朋友》內的殺人手法,「刺中後,把刀旋轉…時時刻刻要他感受刀子的存在…」,與他弒父手法如出一轍。
陳男提出精神分裂症診斷紀錄,與身心障礙手冊,企圖換取減刑;但陳母證稱,這些都是兒子當年為逃避兵役所為。法院精神鑑定也發現陳對案發過程記憶清楚,可見當時意識狀態清晰,法官認為這一切與殺父行為沒有關聯。
法官審結認為陳的殺父行為,計畫縝密、泯滅天良,很難有矯正的可能,因此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昱安和父母住在新莊市一處公寓,父親是紡織廠守衛,兩名弟弟在外工作。陳男長期失業,陳父不時斥責要他去工作,陳因而心生不滿,認為父親偏心弟弟,多次和雙親起衝突,還放狠話「大不了分財產走人。」陳父氣得將他逐出家門。
去年九月,陳趁值夜班的父親出門上班時,埋伏家門口,一見父親踏出家門,便持預藏的生魚片刀、菜刀,狂砍父親臉部、頸部與身體。生魚片刀砍到刀柄斷裂,竟換成菜刀繼續猛砍,導致陳父肚破腸流當場斃命。
檢警事後在陳男的房間發現一本死亡筆記簿,內容記載韓國影星張東健主演的電影《朋友》內的殺人手法,「刺中後,把刀旋轉…時時刻刻要他感受刀子的存在…」,與他弒父手法如出一轍。
陳男提出精神分裂症診斷紀錄,與身心障礙手冊,企圖換取減刑;但陳母證稱,這些都是兒子當年為逃避兵役所為。法院精神鑑定也發現陳對案發過程記憶清楚,可見當時意識狀態清晰,法官認為這一切與殺父行為沒有關聯。
法官審結認為陳的殺父行為,計畫縝密、泯滅天良,很難有矯正的可能,因此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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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討論過廢死的主要論點之一是誤判
接下來要討論的另外一個點就是所謂的人權
面對這種罪證確鑿 毫無悔意的犯人
為什麼廢死聯盟還會想要拯救他們呢?
大家不妨先想一個例子
在過去國中國小的時候
班上會有成績好跟成績差的同學
成績差的同學 常常被視為行為偏差者
在老師"百般努力"後仍然不見起色者
就被整個教育體系給"放棄"了
其實這些死刑犯也一樣
被整個社會 司法體系 所"放棄"了
所以法官才會在判決書上寫"難有矯正可能"
問題是
我們應該放棄他們嗎?
以學生的例子來看
總是有老師跳出來 不願意放棄任何一個孩子
因為他們還小 有無限的可能性
那死刑犯呢?他們毫無可能性了嗎?
這個問題牽涉兩個層面
1.他們會悔改嗎?
2.悔改後對社會的幫助是?
關於第一點,我們永遠無法否認他們悔改的可能性,縱使很低
第二點,一個窮凶極惡的人悔改,對社會正面的教育意義,
我想比任何的公民道德課程還有用
不過我想
社會以及被害人家屬還是無法容忍這種人不處以極刑
因為這又快又方便
把所有原因歸於這個人身上
他死了 正義實現了 社會不用負任何責任
多麼廉價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