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

先撞後殺 音樂學院生死刑

【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2011.06.08 03:25 am

       轟動一時的陝西西安音樂學院學生藥家鑫撞車殺人案,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昨天在西安市被依法執行死刑。藥家鑫從一審被判死刑到昨天執行死刑只花了四十六天。

        新華社報導,最高人民法院複核認為,藥家鑫去年十月開車撞倒被害人張妙後,下車持刀將張妙殺死,構成故意殺人罪。「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藥家鑫在作案後第四天由其父母帶領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自首,但不足以從輕處罰。一審判決、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上午在宣告上述裁定後,立即對藥家鑫執行死刑。
被害人張妙的丈夫王輝在一審宣判藥家鑫死刑時,對在法院外等候的媒體和當地群眾數次鞠躬。「我終於可以睡個安穩覺了。」
王輝還表示,自己也可以對孩子有個交代:「以後孩子長大了,問我媽媽是怎麼死的,我可以很坦然的告訴他發生的一切。」張妙和王輝的孩子毛蛋今年兩歲半,並不知道之前發生的一切。對於母親的去向,孩子一直認為媽媽是牙疼,去西安的醫院了。

       西安市中院一審還對藥家鑫做出附帶民事賠償四萬五千多元人民幣(約廿萬台幣)判決,王輝表示,不接受藥家鑫家人的一分錢賠償。
王輝當時說,「我們拒絕要帶血的錢,只要求藥家鑫用生命來為他的行為贖罪。」他要等到藥家鑫被執行死刑的那一天,才會下葬亡妻。
【2011/06/0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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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蠻好奇廢死聯盟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因為這件事情罪證確鑿

沒有模糊誤判的空間

如果這樣罪大惡極的人都要放過

那麼法律的公平正義又再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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