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106200092&pType0=aALL&pTypeSel=0
涉殺害2女子 前員警判2死刑
2011/06/20 14:47:09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0日電)前屏東縣警察局高樹分駐所副所長王裕隆被控殺害2名女子案,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依殺人罪嫌,判處王裕隆2個死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偵辦毒品案因而結識潘姓女子,後來因潘女欲分手,並選擇與另1名江姓女子來往,引起被告不滿萌生報復。
判決書表示,被告於民國99年6月間持鋁製球棒到潘姓女子位於高雄市三民區的住處樓下等候,並壓低帽子和撥開監視器鏡頭,躲避監視器錄影。
判決書說,被告待潘姓、江姓2人下樓後,持球棒攻擊,並追擊2人到大樓地下室,2人因頭部等處受創嚴重死亡。高雄市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據報後,循線逮捕被告。
判決書表示,全案經審理終結,承審法官認為被告身為執法人員,卻惡性重大,依殺人罪嫌判處2個死刑。
被告犯下這起涉嫌殺人案震驚社會,他犯案當時的主管屏東縣警察局里港分局長和屏東縣警察局長,都遭調職下台。1000620
-------------------------------------------------------------------------------------
身為警察局副所長
竟然還會因為感情的因素
犯下此項重大刑案
顯示不僅是年輕人會為情所困
執法人員也是感情的動物
除了加強兩性相處的教育外
更要加強執法人員的感情處理觀念
畢竟警察站在治安的第一線
很容易因為壓力的關係而做出錯誤的判斷
此次事件雖然處分的當事者的主管
但如果不根除原因
還是有可能會發生同樣遺憾的事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