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7日 星期五

[新聞]伊拉克判處15名"基地"成員死刑 曾釀70人慘死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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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判處15名"基地"成員死刑 曾釀70人慘死血案

2011-06-17 15:23:26  來源:國際線上專稿  編輯:鞏玲  

  國際線上專稿:據美聯社6月16日消息,伊拉客一家法庭16日判處15名“基地”組織成員死刑,他們被指控計劃並參與實施了2006年震驚伊拉克的婚禮屠殺事件,造成70人慘死。   伊拉克高等刑事法庭發言人阿卜杜勒-薩塔爾·巴伊克達爾(Abdul-Sattar Bayrkdar)透露,這15人於今年5月被捕。根據15名被告的講述,2006年婚禮屠殺事件發生在什葉派小城杜傑勒(Dujail)。他們策劃當年的屠殺事件只有一個原因:新郎是什葉派穆斯林,新娘是遜尼派穆斯林。
  據交代,當時這夥人喬粧成伊拉克軍人,在婚禮車隊行經的路上設置了一個臨時檢查站,攔下了所有成員,將他們帶至偏遠地帶,然後將這些人“分別處理掉”。根據回憶,其中15名孩子脖子上被繫上混凝土塊,然後被扔進了底格裏斯河。所有男性被蒙上眼睛,手被反綁,挨個兒站在底格裏斯河的河堤上,被執行了槍決。所有女性被強姦,包括新娘,最後新娘的胸口被切開,當著她丈夫的面流血身亡。
  法庭宣判死刑後,伊拉克總理馬利基發表聲明,感謝法庭做出了上述宣判,並稱15名被告的“殘忍行徑震驚了所有伊拉克人”。一些人權組織質疑審判過程是否符合國際標準,巴伊克達爾在接受美聯社採訪時回應稱,法庭的審判過程完全合理,“整個審判過程向公眾公開,被告也有申訴的機會。”據悉,伊拉克法庭已給予這15名被告一個月的上訴期限。(宇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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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是因為教派的不同

這些人就下了這麼慘忍的毒手

這在一向宗教自由的東方來說

真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

在多元主義下的社會

任何的宗教跟派別都應該在基於人權自由的原則下被保障

不過話說回來

對於中東 尤其是回教國家一些妨礙人權的地方

我們該如何看待呢?

例如:對女性普遍的歧視

如果基於國際法 不干預內政的慣例

那麼我們就只能遠遠看著這些人繼續被壓迫

如果用各種形式(包括武力跟非武力)去干預

算是違反了多元主義嗎?

在這些國家的傳統中

是根本不允許多元主義存在的

更遑論要以人權之名 要求這些國家廢除死刑

不過西方(尤其是美國)以人權之名出兵

始終只會造成更大的仇恨而已

這個無解的國際問題

只能有待時間來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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